渝万狗哥租号
求因交损友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少年犯的事例,要精短的!
今年未满19周岁的张强与刘明,安徽来安人,在宁无业。他们偶然听见一个朋友讲,雨花台区一废品收购站生意红火,老板王莉是个女人,平日里进账不少,由于平时看了不少暴抢题材影视剧,这两个年轻人就有了打劫的想法。
今年6月2日凌晨1时许,张强和刘明外带4个同伴(该4人均被另外处理),拿着白天里预先购买的砍刀、女士丝袜、透明胶带、手套等工具,闯进了这家收购站。经过事先的分工,有人望风,其余人则戴手套并用丝袜蒙面进入收购站里王莉的房间。
他们持刀威胁,外加语言恐吓,将王莉右手腕砍伤,还用透明胶带堵住她的嘴、捆绑她的手和脚。随后,翻箱倒柜,在房间里抢得一些现金、1部手机和1枚金戒指。后王莉报案,一干人等落网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张强、刘明被雨花台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27日晚上,城西蒋村乡登云圩村有家老虎小吃店内,3个自河南焦作到店里吃霸王餐的小青年酒后一连砍伤7人,其中5名是无辜的路人。28日,冯小海、原小高涉嫌寻衅滋事被西湖警方刑拘。
冯小海、原小高、原小林,均十六七岁,初中毕业,同村。三个小青年一共喝掉17瓶啤酒,却没有结账的意思。后冯小海、原小高两人说“想吐”起身出门,留下原小林带着醉意,拼命说“去吧,钱我来结”。原小林又叫了一瓶啤酒,喝了几口,跑到隔壁去上厕所。冯小海、原小高等了一会,原小林没回来,冯小海、原小高想,他可能是被店老板给扣起来了,就各自找了一把西瓜刀,打算去救他的。他们满嘴酒气,一路上见人就砍,短短数百米的村道上,两人连续砍伤一女四男5名过路人,其中,一名姓杨的路人,伤得较重,左手腕开放性骨折,尺神经、尺动脉以及9根肌腱均被砍断。尔后跑进小吃店内,对着桌椅、酒瓶就砍。老板娘哥哥和李老板一起制止两人。搏斗中,老板娘哥哥手上被砍了一刀,李老板手上、背部被刀划伤,但他人高马大,右手夺刀,左手操起酒瓶往一人头上砸过去。眼看要吃亏,3个小青年慌乱往外跑,村里很多人围追过去。民警、协警赶到后,夺下他们手中的刀。
28日,冯小海、原小高涉嫌寻衅滋事被西湖警方刑拘。
两个少年打赌扔石头看谁远,结果飞石击中一辆皮卡车挡风玻璃,所幸未造成事故。
30日上午10点,两名15岁的少年在渝万高速路上(垫江段)的一天桥玩耍时突发奇想:打赌往桥下扔石头,看谁扔的距离远。结果,其中一块石头刚好砸中一辆皮卡车的挡风玻璃,玻璃顿时四分五裂。两少年一看闯了祸,拔腿跑了个无影无踪。
皮卡车司机通过周围玩耍的其他小孩了解到,逃跑少年原来是垫江石堰镇石安村的居民,名叫小明(化名)和小李(化名)。司机马上向管理该路段的高速公路执法第五大队报警。
执法队员和司机一同找到两少年的老师,然后对两少年进行了询问。两少年都承认了自己向车辆扔石头的事实。考虑到两人都还是未成年人,执法队员只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其监护人赔偿了皮卡车损失650元。
近日,厦门翔安区检察院审查批捕了一起罕见的未成年人团伙涉嫌系列故意伤害犯罪案件,涉及15个辍学生、在校生和部分校外小年轻。该团伙自2006年10月以来,时分时合,先后持械作案10余起,无故或者借故殴打他人、肆意毁坏财物,造成至少6人轻伤、多人轻微伤及一定数量的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厦门市某中学的主犯陈一家境良好,从小养成了骄横霸道的习气,屡屡打架斗殴,刺青、吸烟、喝酒,与人之间常是一眼不顺、一言不和、一事不快即拳脚相加。在校期间,劣迹无数,学校、派出所民警家访不下百次,甚至动员其在远地服刑的表哥加以规劝,效果仍旧不佳。曾殴打本案从犯陈二致其严重受伤,而从此陈二竟对其言从计听,二人结成兄弟,一起刺青、一起厮混。陈二,家境也颇为富有,他父亲为了让其远离陈一,免受荼害,不惜每年花2万余元的学费,让他到福州一家文武学校读书,可惜陈二早已鬼迷心窍不能自拔,时不时逃学回来与陈一等人相聚相嬉,他父亲用心良苦,不得不每次花700元左右的费用雇车送他回去上学。去年国庆节,陈二借着放假回家就此不愿回校了,为了逃避父亲责骂强制其返校学习,索性就借居到一帮狐朋狗友家中,自甘堕落。更令人感到忧心忡忡的是,他们两人还笼络了一群孩子,有在校生、辍学生,还有刚初中毕业的学生,一群人成日无事聚在一起,喝酒、到处寻仇,打架斗殴只为练练胆气,几乎丧失了一般孩童的纯真、善良。这一伙人从2006年10月以来,几乎是每周必打,每打必伤人,搅扰一方校园、社区不得安宁,受害学生、乡邻多数不敢报案,致使案件侦破、查处工作颇不顺畅。今年1月5日下午,林浩(化名)陪同林某到其所毕业学校取入伍检验需要的在学证明手续,犯罪嫌疑人陈一、陈二、郑某等人混入校园游玩,陈一、陈二无故心生歹意,暗中聚拢了一些学生,一群人持刀、铁管追打林某等人,致林某骨折,其参军入伍的希望瞬间破灭,林浩也被殴伤;2月5日下午,林鹏(化名)、林瑞(化名)到同学家接受宴请,陈一、陈二等人也在场接受宴请,因林瑞酒桌上称呼陈一为“小弟”而遭陈一、陈二等人忌恨,陈一等四人即持刀、持啤酒瓶等工具砍、砸被害人,致二人多处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