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平租号
侠盗猎车之罪恶都市中 ,遥控飞机放炸弹炸船怎么做?
上车时会有个动画,别跳过,按住F键别放,然后你就会发现TOMMY下车。
一、遥控飞机放炸弹炸船其他方法
飞到对面去,降落到陆地上后,用飞机撞那些人,靠海的可以撞到海里,注意下,如果要撞下海的话要轻轻得点碰到了人在轻轻点,点一下放一下把他们都弄死,没人了船就开不了啊,之后就可以慢慢炸啊,可以把飞机开到两艘船中间放炸弹,最好是开到船上放,(像开车一样)旁边的那个船就很有可能会着火,当然飞机也会着火,一头栽进去一块炸,威力大,呵呵,因为有三架飞机,所以不用怕,也0不要急,慢慢来,回过滴,我开始也过不去,后来就发现了这个方法,好用又实惠。
或者你开那模型机,到码头把它们人一个个撞死,三下就可以,然后把飞机开到艇上按左键,结果一起炸,有三个飞机三个船,因为有一架可以同时干掉两艘,所以最后可以剩一架从而任务过关。
二、侠盗飞车的其他篇操作方法
徒步片:这是最基本的,不过我还是要罗嗦点,键盘上的WSAD用来行走,不过方向键也可以(不要丢我鸡蛋) 按下键盘上的CAPS LOCK就是回头,这个比较重要,要看你身后是不是有警察追你,按住SHIFT就是加速跑,如果你把救护车的任务完成到12级的话你就可以无限的加速跑。(手拿重型武器不能加速跑)空格是跳跃。C是下蹲,回车和F键是用来上(抢)车,船,摩托,飞机等交通工具。如果手中有多样的武器,可以用鼠标的滑轮和小键盘区的”DEL“来切换。
驾驶汽车篇 :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我这里说的汽车是普通的汽车,(警车,救护,消防,冰淇淋不包括在内)WSAD控制方向和转弯以及倒车,如果你想看你车的后面的话可以同时按下键盘上的Q和E键或者按下鼠标滑轮,都是看后面。空格和鼠标右键都是抱死刹车(就是紧急刹车)如果你手里有微型冲锋枪的话,按下Q或者E再按鼠标左键就是开枪射击(在以后的暗杀任务中有很大的用处)按键盘的SHIFT是按喇叭,把车开到妓女旁边可以让她上车。(特种车辆和敞棚车还有摩托车不能召妓)然后我再说一下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出租车,等等。上车后,前三样车快按一下就是启动警笛,其他的车辆会给你让路,按下小键盘的+号就是开始任务,救人,灭火,抓匪徒,开出租车赚钱等等。
驾驶摩托车 :在这里我就以PCJ600为例,上车后如果手中有微型冲锋枪,直接按下就是象前开枪,按Q或者E就是向左或者右开枪。其他的和驾驶汽车没有什么区别,在这里我重要说的就是何如把摩托的前轮抬起,按下小键盘的6键就是抬起前轮,可以做很多的特技,按下9就是站起来开摩托(很拉风,呵呵)顺便说一下,怎么卖批萨饼,在快餐店附近都有卖批萨饼的摩托车,红色的。上车后,按下+号启动任务(我也忘了用不用按,如果有提示的话就不用按了,如果按了的话就会取消任务的)把车开到买批萨饼的人旁边按下Q或者E(要看那个人站在你的哪边)再按鼠标左键扔出批萨饼,他自己会接住。
上海市浦东机场到普陀区长寿路有多远?出租车多少钱?
你好。两地相距44.7公里,打车大概需要162元。
你可以乘轨道交通2号线(浦东国际机场~徐泾东)到静安寺,换7号线(花木路~美兰湖)到长寿路站,下来就是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感谢对☆茜影菲香☆团队的支持。
出租方不提供租赁发票,承租房承担,需要怎么缴纳?需交哪几个税种?
出租方不提供租赁发票,承租房承担,那么你也要以出租方的名义缴所有的税金,要将所要的税金加入到发票开具,以发票记账。你自己申报缴纳是白交的,交了也要不来发票记账。
房屋出租税收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租赁合同到期后,行为人出示欠条,如何计算诉讼时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币种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时,按约定的办法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协议。近几年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逐年增多,审理好这类案件,是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本规定时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93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正确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特作如下规定:
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是否需要列为当事人,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但供货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则不应当将供货人列为当事人。
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实际使用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
四、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承租人所在地的法律。
五、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不生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一)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
(二)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
(三)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
七、融资租赁合同被确定为无效后,应区分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租赁物可以不予返还,但承租人应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二)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承租人要求退还租赁物的,可以退还租赁物,如有损失,出租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三)因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可以返还租赁物,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租赁物正在继续使用且发挥效益的,对租赁物是否返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八、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之后,国家机关所作的保证应认定无效。因保证无效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提供保证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租赁物从境外购买的,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用外币支付租金,应认定为有效。
十、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转租或投资入股,其行为无效,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因承租人的无效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十一、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内,出租人非法干预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或者擅自取回租赁物,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在供货人有迟延交货或交付的租赁物质量、数量存在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供货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对其进行索赔应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处理:
(一)供货合同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对供货人的索赔应由出租人享有和行使,承租人应提供有关证据;
(二)在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中均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应由承租人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租赁物质量、数量等存在问题,在对供货人索赔不着或不足时,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完全是利用自己的技能和判断为承租人选择供货人或租赁物的;
(二)出租人为承租人指定供货人或租赁物的;
(三)出租人擅自变更承租人已选定的供货人或租赁物的。
除上列情形外,出租人对租赁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一般不承担责任。
十四、在出租人无过错的情形下,对供货人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和享有。如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索赔逾期或索赔不着,出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五、因租赁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对供货人索赔,如出租人无过错,不影响出租人向承租人行使收取租金的权利。
十六、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部分或全部租金,属违约行为,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利息,并赔偿出租人相应的损失。
十七、在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收回;也可以申请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拍卖租赁物,将拍卖所得款用以清偿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债务。租赁物价值大于出租人债权的,其超出部分应退还承租人;租赁物价值小于出租人债权的,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应作为一般债权参加破产清偿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的保证人清偿。
十八、在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出租人的债权有第三人提供保证的,出租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十九、出租人在参加承租人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二十、出租人决定不参加承租人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承租人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二十一、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关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批复
1987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6〕沪高法办字168号《关于民法通则施行后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审理民法通则施行前发生的民事案件,无论是已经受理尚未审结,还是今后受理的,凡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已有规定的,则适用原来的法律、政策;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法通则的规定。
(二)民法通则施行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提出申诉或者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仍应依照原来的法律、政策处理。
(三)民法通则施行前民事权利被侵害尚未处理的,无论被侵害人知道与否,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分别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二年或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民法通则施行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施行前民事权利被侵害尚未处理的,无论是否超过二十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分别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二年或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民法通则施行之日起计算。
对于上述诉讼时效期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
侠盗猎车GTA4如何叫出租车
楼主,我首先想问你,你说的GTA4到底是罪恶都市,还是最新的那个配置很高的GTA4?因为罪恶都市其实是资料片,但有人也想用数字来表示,所以有些人吧罪恶都市也说成是GTA4(侠盗猎车4)
如果楼主说的是罪恶都市的话,那一楼的回答是正确的。
如果楼主说的是最新的那个配置很高的GTA4的话,那么抢出租者按一下F,乘坐的话按住F不放。
祝楼主游戏愉快^_^
七十年代湛江军舰被炸?
以下内容是我从网上找到的,供你参考
160舰是当时中国自行研制的最大型水面舰艇--051型导弹驱逐舰(西方称“旅大”级)的南海首舰,71年4月下水,74年6月服役。
装备: 导弹:海鹰-1(HY-1)型三联装反舰导弹2座
法制海响尾蛇对空导弹1座(109舰)
火炮:76式130毫米双管火炮2门
61式37毫米双管火炮4门
61式25毫米双管火炮4门
火箭:75式204毫米12管反潜火箭2座
64式432毫米深水炸弹发射炮4座
15管干扰火箭2座(109舰)
水雷:触发水雷28个或非触发水雷20个
雷达:眼罩(354)对海/低空警戒雷达1座
网眼(515)对空警戒雷达1座
米幕(381)3D对空警戒雷达1座
(110.132舰装备)
黄蜂头(343)炮瞄雷达1座
谷灯(342)炮瞄雷达2座
方结(352)导弹制导雷达1座
高杆A型敌我识别雷达1座
满载排水量:3536吨
长:132米
宽:12.8米
吃水深:6.04米
动力:72000马力
最高航速:36节
最大航程:5300公里
战斗定员:325人
关于160驱逐舰爆炸的最先披露,源自《罗瑞卿传》:“1978年4月上旬,海军南海舰队106号导弹驱逐舰在广东省湛江港爆炸沉没,这是一起海军建立以来的最严重的事故”。有网友这样写到:首先,《罗瑞卿传》时间上就有误。另外,舷号有误。南海舰队当时只有160、161两艘导弹驱逐舰,没有106舰。据海军的正式出版物记载,时间应为3月9日,160舰“在湛江港内码头于当天20时40分发生爆炸,22时55分沉没”。
笔者1976年-1979年一直在湛江市的霞山区,记得清清楚楚在1976年9月份,当时毛刚死不久,许多工厂学校在开毛的追悼会,当时在晚上发生了爆炸,由于声音巨大,大部分人都以为是地震,纷纷跑到空旷的广场去搭防震棚,不久便传出“有敌人特务搞破坏,炸毁一艘驱逐舰”的说法。而1978年前后再也没有这样的爆炸声,因此我敢十分肯定地说,爆炸发生的时间是1976年9月。
对于爆炸的起因,这是网上军事论坛对此事的最为流传的一种说法:事后查明,爆炸是该舰一电工副分队长因对其“男女关系问题”所受处份不满,内部矛盾激化,在该舰准备出航之际蓄意制造的。爆炸导致亡134人,伤28人,160舰报废。
我早在2000年前后和部分南海舰队的老一辈同志聊过此事,对爆炸起因都一致说是该舰的一名厨师,常年在阶级斗争的批判会上被树立为被批判的典型,(有人说是出生问题),因此怀恨在心。适逢160驱逐舰第二天出航执行任务,于是就在弹药仓引爆炸药,导致160沉没的命运。
《罗瑞卿传》中描述到的爆炸地点是湛江港,其实这是个误解。湛江港并不是南海舰队基地,而是一个商业港口。南海舰队基地在湛江的麻斜(法租借时期称西营,现在属于湛江市坡头区)。那是一个2-3公里宽的一个海湾,其对面是湛江市霞山区的海滨公园(现为湛江市滨海长廊)。
据南海舰队的老一辈同志称,爆炸首先把160驱逐舰炸沉,然后在海里再爆炸,其中一些碎片炸飞到对面2-3公里的海滨公园。我在1990年时还见过一个碎片,每当退潮时,可以清楚看到一块小艇大小的甲板。
我把我这段历史写出来,是为了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也是为了死亡的一百多名官兵的冤魂得以安息。
也许老的军事密可能听说过关于160驱逐舰的事,这件事你如果想知道真相的话就听我慢慢道来。
我当时在网上看见过别人说这件事,但是只是说了爆炸造成了160驱逐舰的被毁,但是详情就没介绍。
我是一次很偶然的得知这一事件的真象的。
那是今年5月份当时正闹非典,因为我们马上就要毕业,所以学校就让我们提前回家。我当时座2044次列车从学校返家,在路上就和对面的两个50多岁的人聊了起来,他们两个是同村的好友,这两个人看起来不怎么起眼但是真正聊起来却使我大吃了我一惊!
那位个子有点矮的中年人,是退役的副团级转业军人,但是打自卫反击战使他十分遗憾,当时他是很想报效祖国,但是给上级送了2瓶茅台酒都没有去成,最后在部队干到了副团级就转业了。这个矮点的中年人就不说了。
但是那位高个子但是有点瘦的中年人,不大爱说话,我和那位有点矮的中年人聊天他只是听但是不搭腔,但是无意中我提到了160驱逐舰的事,那位个子高的中年人表情就不自然了。最后还是那个矮个子的中年人对个子高的中年人说:“你就说说这件事吧,都这么多年了,让别人也知道真像吧!”
那个高个子的中年人又犹豫了一阵后把我的这个迷团解开了。
这个高个子的中年人当时就在160舰上服役,他是当时为数不多的几个幸存下来的人,但是他也为这件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当时是休息日,舰长上岸回家休息去了,副舰长和一些老兵就在船上留守。因为当时是休息日,船上的老兵好多都留在船上喝了点酒然后就休息了,因为他是新兵就被派在船甲板上执勤。
在酒后一个和船上指导员有矛盾的士兵跑到了船上的弹药库,引爆了弹药库,在船仓里休息的副舰长和一些老兵全都给炸死了,就是因为他当时在甲板上执勤,结果倒是逃脱了这次灾难。
他最后被救了起来,在医院昏迷了4天。后还是别人告诉他,当时他被弹药爆炸的冲击波给抛出了600多米远,但是他命大还没向马克思报到。
但是清醒后等待他的就是将近一年的禁闭和调查,最后没查出来他有问题,但是他被赶出了部队,也没什么退役手续,也没有退役军人的待遇,后来他打听了一些当时上岸的战友都是经过了和他一样的对待方式。
听完这些话后我对面前的这两位中年人肃然起敬,他们都为祖国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奉献了自我。他们值得我们尊敬和爱戴。
什么是融资租赁
国外的情况不了解,我只简单谈国内的融资租赁:
一、 概念解释
典型的融资租赁是涉及三方关系的,内容包括了租赁和融资两个方面。
业务类型主要分为:直租和售后回租
1、 直租
传统的直租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打个比方:
你需要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机。有家商店正出售这种洗衣机,但你发现你不够钱一次性去买那台洗衣机。这时你看到我很有钱,于是你跟我签融资租赁合同,让我买下来那台洗衣机,然后再租给你。你只需要分期给我租金,就可以一直使用那台洗衣机了。当我们的租赁期满之后,事先有约定好的话,一般你只要按这个用过的洗衣机的残值给钱,就能得到这台洗衣机的所有权。如果没有约定,那这台洗衣机就归我。
这就是融资租赁里典型的直租业务。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商店是出卖人,我是出租人,你是承租人,涉及就是这三方的关系。(现实的业务情况关系可能更复杂,一般还涉及到资金方、担保方等的介入)
再来看《合同法》的定义,就很好理解了(商务部、银监会的定义与此类似):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2、 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中,出卖人和承租人为同一人。
继续打比方:
你需要钱花。你发现你拥有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机。我仍然是那个很有钱的人。于是你把洗衣机卖给我,我给你一大笔钱,然后你和我签融资租赁合同,我再把洗衣机租回给你。洗衣机你继续留着用,但是要分期付租金给我(以上的卖和租并没有先后顺序,实物也并没有实质转移)。租赁期到了之后,洗衣机我再卖回给你或者我收过来。
可以看到这和前面的直租模式大部分内容都是一样的,主要不同在于,在这个例子中,没有了商店作为出卖人,而是变成了你既是出卖人又是承租人,我还是出租人。涉及的三方关系,其中的两方合为了一方。
来看银监会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4年第3号
(根据会计准则,售后回租除了可能被认定为融资租赁,还可能被认定为经营租赁,后面讲。)
另外再多说两句,其实售后回租才是目前国内融资租赁业务的主流,根据商务部《2015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4年,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新增融资额5374.1亿元,直接租赁融资额占比22.4%,售后回租融资额占比61.7%,其他租赁方式占比15.9%。”我理解为目前国内企业的玩法主要还是把融资租赁业务当成单纯的以租赁资产为担保物的一种融资方式,类似于抵押贷款。
其他的模式比如联合租赁、委托租赁、转租赁、杠杆租赁、项目租赁、风险租赁、结构式参与租赁、混合性租赁等就不说了,基本的还是上面两点,其他的只是多了些混合和变化罢了。
二、 概念辨析
1、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传统租赁)
刚刚上面我们提到《合同法》、商务部、银监会对融资租赁的定义,其实《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融资租赁已有很明确的界定:
第五条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第六条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大部分’通常解释为等于或大于75%)。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通常解释为等于或大于90%)。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第十条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具体区别对照上面1)-5),满足其一就是融资租赁,否则就是经营租赁,那5点就不详细展开了。(所以售后回租,满足上面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否则被认定为经营租赁,按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想讲两点重要的区别:
1)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因为传统租赁的出租人主要是自己拥有物产,想要出租牟利;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一般不拥有物产,只是提供资金支持,想获得利息回报)
继续打比方:
如果是经营租赁,实质上出租人我是将我拥有的一件物品(洗衣机)出租给你,可能在租之前我就拥有了这个洗衣机,只是不想用了就租给你用赚回点闲置成本;也可能是我一直就从事洗衣机租赁的业务,买了一堆洗衣机只为租出去赚钱……但不管怎样,我实质就是想靠“租物品”来赚钱,而你实质是想要以租的方式取得你想要的资产。其中租金是根据你占用我这个洗衣机的时间来计算的。
而融资租赁实质上是我“借钱”给你,其实要买什么你说了算,我本来并没有什么东西而只有钱,只是帮你用这个钱买了一个洗衣机之后租给你用。你分期还我的租金实质上是占用了我给你融资的成本加利息,租金的计算是以你占有我资金(买洗衣机的钱)为基础,根据我们所约定的利率和你所占用的时间为依据计算的。
虽然最后都是我 “租”一台洗衣机给你,但一开始我买洗衣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一种是我自己买,一种是你叫我买)。
融资租赁本质上是金融交易,是“融资”(目的)+“租赁”(手段)
2)经营租赁中,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不需要提供这个服务。(融资租赁中的设备本来就不是属于出租人的,当然一般来说也不就需要提供维护的服务了。)
还是打比方:
经营租赁中,作为出租人的我,转移了洗衣机的使用权给你,同时我还要承担对洗衣机的保养、保险、维修等义务,哪天洗衣机坏了,我是有责任去维修的(出租人负责维修的租赁称为毛租赁)。
但是融资租赁业务中,虽然洗衣机所有权是我的,但我是按着你的要求去买你要租的洗衣机,因此我对它的好坏不负有责任,也不需要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负责维修的租赁称为净租赁)。我只要保证这个东西交到你手中,你占有使用权就可以了。
(另外税法中只承认经营租赁是真实租赁,租赁费可以抵税;但是融资租赁的租赁费不能抵税,只能按照一般的资产提取折旧。具体如何纳税又是另外一个复杂的话题了,有机会以后再说)
2、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
(在这说声抱歉,我写这段的时候并没有仔细去研究,经评论提醒,我再去翻看合同法和相关文献的时候,得知其实分期付款中出卖人是可以保留所有权的。我还是先保留原答案作为一般情况的通俗辨别,分期付款详细的介绍我写在后面。)
最主要的区别:分期付款你是获得了所有权的,但融资租赁的所有权还是在出租人手里,你获得的只是使用权。
再继续打比方:
分期付款是你跟商店商量好把洗衣机卖给你,你只要分期把钱给商店,这个洗衣机就归你了。这时你不单拥有使用权,你还是拥有这个洗衣机的所有权的。
但是融资租赁中,虽然我也是想卖洗衣机给你,也是希望你压力不要那么大可以分期给我钱,但是我怕你拿走洗衣机以后却不还我钱了啊。所以我就留住这个所有权,再“假装”以租的名义给你用,等你把钱都还完了,再转移所有权;一旦你还不起钱我还是这个洗衣机的所有者,可以把洗衣机要回来弥补损失。
(这就是融资租赁产生的起因,保留所有权作为控制风险的手段)
(这里详细介绍分期付款及所有权保留)
1)分期付款
《合同法》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视为买卖合同中的特种合同,适用于买卖合同部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8条: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由此我们得到了分期付款的简单定义,至少分三次付款才能适用《合同法》分期付款的规定。
另外《合同法》还对分期付款的违约情况进行了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7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买受人丧失期限利益)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标准确定。”(《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9条)
在这里期限利益丧失及合同解除的条例其实是为了保障出卖人的债权实现,因为分期付款其实等于是授予买受人信用,作为赊销的一种方式,存在无法收回价款的风险;同时一般来说,分期付款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受让时转移,更无法作为保障。
另外该条例“五分之一”的规定也是对买受人的一种保护,以避免出卖人滥用该条例。对此《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8条也有进一步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分期付款的所有权保留
由于分期付款适用于买卖合同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33、134条:“(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34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由此可知,分期付款亦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不在交付时转移所有权,但是该条例不适用于不动产,因为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4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房产的所有权也就不适用于该所有权保留的条款,房产的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
介绍完分期付款的所有权保留,那似乎上面与融资租赁在所有权转移上的不同就不成立了,只是再详细讨论这两者的不同以及找出两者中最大的区分点似乎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所以我还是等详细研究清楚了再来补充修改吧。
有一篇文献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比较:“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合同期满后的归属不同,所有权期待权不同;出租人与出卖人交易主观意图不同;国家对合同主体资格监管要求不同”(欧阳良明.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与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之比较.《法制与社会》.2011(10):97-98)。当然这有几点我是不太认同的,比如期待权和交易主观意图其实是挺难简单界定的,但暂时没找到其他文献,就先供大家参考再一起讨论吧。
3、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
融资性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非常类似,特别是从目的来看,都是为了获得融资;售后回租的租赁资产,也类似于抵押贷款的担保物。这个话题讨论起来非常大,我只讲一点简单的区别吧。
售后回租业务转移了所有权,抵押贷款仅仅是设置了抵押权
打比方,又到洗衣机的例子:
抵押贷款,你需要钱花,你手上有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机,于是你找到银行,让银行借钱给你,作为担保,你把洗衣机抵押给银行,还不起债的时候,银行有权利把你的洗衣机卖了抵债。此时洗衣机的所有权还是你的,你和银行只是一个债务关系,银行得到的只是洗衣机的抵押权。
售后回租,见上文概念解释,总之就是,你直接把洗衣机卖给了融资租赁公司获得了资金,转移了所有权。
以上的所有比较,细究还有很多的不同点,我仅列举几条用以强化对概念的理解,其余的不同点请由大家自行查找。
通过上述描述,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基本的特征是怎样的了。多说两句,虽然前面的例子一再提到融资租赁公司就是满足你融资的资金提供方,其实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一般都不是自有资金,而是会另外去找更多的融资渠道来支持这个业务。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企业的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银行借款。由于该业务有实际价值的资产,又有稳定的现金流(租金),未来再结合其他的业务其实可以打通多种融资渠道的,比如与银行的通道业务结合、保理、信托、险资、资产证券化等等,当然这是后话了;还有一点也是目前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利用外债额度将境外的低成本资金用于境内项目的投放(这估计也是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那么快的原因,希望对这方面认识比较深的人能讲讲)。
三、 我国融资租赁企业分类
讲这点题外话是因为还有很多人搞不清楚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其实在国内,以上两类公司都是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只是公司类型不同,这里简单讲下。
按公司性质分,我国融资租赁企业分三类(数据来源:商务部《2015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
1、金融租赁企业: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监管,具体规定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此类企业多是银行背景,股东资金优势明显,数量不多,截至2015年底共49家,但是业务规模庞大,在租赁业务中占据近一半的市场份额。
2、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由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受商务部监管,具体规定参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因融资渠道相对多元化,资金实力较为雄厚,业务能力较强,且企业的数量最多,数量占比超过90%。
3、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是指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受商务部监管,具体规定参照《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按股东背景分,又可以分为三类(*参考资料: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研究报告》,侵删):
1、银行系租赁公司。以国银金融租赁、工银金融租赁等为代表,其特点是对银行的依赖性较强,业务项目来源于银行内部推荐,客户定位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业务集中于飞机、基础设施等大资产、低收益的大型设备领域,业务类型以回租赁为主。
2、厂商系租赁公司。以中联重科、西门子、卡特彼勒租赁等为代表,其客户绝大部分集中于设备厂商的自有客户,租赁对象一般为厂商自身设备,以直租赁交易结构为主。实际上是股东从事租赁服务的一个负债、投资、营销和资产管理的平台。
3、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以远东宏信、华融租赁为代表,他们为客户提供包括直租赁、回租赁等在内的、量身定制的金融及财务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多元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
四、最后再简单讲下什么时候适合用到融资租赁这种方式
你需要购置的东西寿命长、价格比较贵(大型机械设备等);你们公司短期资金压力比较大,能使用的资金规模小,想获得借款的资信和担保的要求又比较高(中小型企业)。这时没有办法一次性完成购置的需要,就可以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得到满足了(当然,利率也可能就会高于一般的银行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