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号买车协议法律
借名买车协议有效吗?有哪些风险?
“借名买车”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借名买车”,车辆登记在车牌所有人名下,而非出资购买车辆的车牌使用人名下。这样便产生了“车户分离”的现象。对于指标使用人来讲,可能存在其购买的车辆被车辆登记所有人设定抵押的情形,影响车辆的使用;还可能存在当车辆登记所有人与他人涉及债务纠纷作为被申请执行人时,申请人申请执行登记在其名下的小客车,此时,车辆实际所有人还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对车辆进行确权,以保证该车辆不被执行。如果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若车辆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所有人作为车辆投保义务人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借用别人名义买车协议有法律效力?
用别人的名字买车,主要签写免责协议和归属权协议。就是这个车挂在朋友名下,但归属权是你的,出了事情朋友也不需要担责。需要做的是:
1、协议约定清楚财产实际所有权人等;
2、保存购车系您付款购买的相关证据。、扩展资料:借名买车时的注意事项:如果“车主”(被挂名人)反悔,可能导致钱车两失;若被挂名人对外有债务,该车辆还可能被视为被挂名人的财产而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若顺利上牌后,被挂名人还可以将车辆卖出、报废等。而对于被挂名人来说,也同样存在风险。首先,若车辆发生事故,虽然是汽车的实际所有人开车,但车辆登记人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若实际购车人未按时还贷会导致被挂名人的信用丧失;另外,在车辆违章扣分罚款等方面,被挂名人也要承担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还是要按法规办事,切莫钻所谓的“漏洞”。参考资料:人民网-借”朋友名买车 车辆权属归谁?
借车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具法律效力的借车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应双方共同尊守: 第一条 车辆车况确认 1、出借方将所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车辆的借用给借用方,借车时间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为准。 第二条 借用期限 1、出借车方自 年___月___日 时起,将所借的车辆交给借用方使用,至 年___月___日 时收回。 第三条 出借方不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出借车辆在出借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出借车辆于出借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第四条 借用方的权利和义务 1、借车期间拥有所借车车辆的使用权。 2、借车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酒驾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借的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借用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借用期间的油料、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应的零配件费用。在借用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因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借用方应立即通知出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借方指定维修厂,借用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借用方承担。 5、如需续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借方办理续借手续。 6、依照借车协议的规定借用方应有全权责任。 第五条 车辆保险 1、出借方为出借的车辆办理了车辆全险。 2、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借用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3、车辆在借用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借用方应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及时应协助借用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及协助出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借用方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用方在借用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借用方应向出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借用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以及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 第七条 借用合同解除 1、未经出借方许可借用方多用时间内,出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不负一切法律责任。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1)借用方利用所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2)借用方将所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等。 (3)从事其他有损出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借方、借用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共两页一式两份,由出借方、借用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方(签字盖章): 借用方(盖章): 出借方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借车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借车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借用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法律会支持的。 如果因为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借用人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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