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借号买的车可以强制执行吗
给别人作担保,债务人还不上。如果担保人有车,法院还强制执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不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请问还在还贷款的车辆,法院可以执行吗?有什么依据?
可以。
如果你没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你的财产,在你没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可以查封你的车辆的,虽然你的车辆有车贷,但也不妨碍人民法院的评估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应予先偿还银行的抵押贷款,剩余部分再由债权人进行分配。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以本车抵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购的车吗?
问题1:不能直接执行。但是银行具有“优先偿还权”——除非银行同意在保证抵押权对应的债务关系的前提下执行,并将执行金额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车贷,剩下的才能用于你还钱。问题2: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这辆车是在你父亲名下,那么银行是无法执行走的~另外,如果没有书面证据证明你是车子的受益人,那么这辆车的收入也没发法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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